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电视监控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08-05-06 13:21:22 来源:政府采购网 作者:山东照明网编辑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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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厂区电视监控系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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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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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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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3306室(26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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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566862985185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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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houhuabing@qdbidding.com 字串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四方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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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号:408573655608093001 字串5

二、项目说明 字串5

采购项目编号:SDSITC-048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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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厂区电视监控系统 字串5

采购项目内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热源厂的厂区电视监控系统。 字串9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字串7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非青岛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青岛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报价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字串4

2.供应商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系统集成能力,具有省公安厅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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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上两年度须具有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须递交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原件)。 字串6

4.供应商须是本次采购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的合格代理商(并出具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原件);或者出具生产厂家认可的代理商(其证明文件可为复印件)的授权证明(原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须放在报价文件的正本中或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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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字串4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字串9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08572008513,每天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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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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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售价:200/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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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踏勘现场 字串1

定于2008年5月10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集合,统一安排供应商踏勘现场,过时不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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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08514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字串8

七、报价截止时间:2008年5月14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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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08年5月14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举行开标仪式 字串8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联系人:周华兵、于华。 字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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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三章 项目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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