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
时间:2008-05-05 17:18:44 来源:山东照明网 作者:山东照明网编辑
第四十二条 采用集中控制或单灯控制减小电流和功率达到节能的目的。
1、集中控制即在原城市照明线路中新增控制通道,用控制信号控制变功率控制器实现变功率运行。
2、单灯控制是在单个灯具内安装变功率镇流器,当开灯后由时间控制器到预定时间切换变功率控制器实现节能。
第四十三条 安装双光源灯具或双灯具时,在需要节能的时候关闭其中一只光源或一个灯具实现节能。
1、双光源灯具在设计时应考虑需要节能时关掉一只光源后能达到降一级照度标准,如果采用两只小功率光源代替一只大功率光源,光源光效会下降,就必须考虑功率密度(LPD) 是否超出设计标准。
2、在一个灯杆上安装两只灯具,当熄掉一只灯具光源时,应考虑功率密度(LPD)和均匀度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值。
第四十四条 深夜车少人稀的道路上,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隔盏熄灯和关闭人行道侧路灯的办法实现节约用电,但不得关闭沿道路纵向相邻的两盏灯具。
1、居住区和交叉路口不应在下半夜采取隔盏亮灯的方法节能。
2、在采取下半夜隔盏亮灯和关闭人行道侧路灯时,不能因为节能而影响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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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城市照明集中智能化监控系统,必须根据当地天气阴晴亮度化、日出日落和景观照明亮灯时段合理确定开关灯的时间。
第四十六条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清洁灯具污垢,提高灯具透明罩透明度,以减少灯具光通量的衰减,起到节能的效果。 字串8
第八章 城市照明节能管理 字串1
第四十七条 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照明专业管理单位的管理行为进行宏观指导、监督和节能考核。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节能的管理。
第四十八条 凡新改扩建的城市照明工程,需纳入城市照明运行维护网络进行维修养护的工程,应经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验收。除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外,还应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本实施细则的节能要求。
第四十九条 城市照明专业管理单位应定期或及时抽测照度和均匀度,确保道路照明的照度和均匀度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维持值。
第五十条 立足科学发展观,树立绿色照明理念,完善专业管理机制,规范“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监控、材料”等管理环节。全面推行专业管理机构规划、设计论证、专项验收制度
第五十一条 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评比、奖励办法,以节能效益作为奖励基金,奖励给对城市照明科技开发和技术节能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字串7
第五十二条 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广泛开展市政金怀示范(路灯)工程评审活动,凡城市照明工程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和本实施细则优先申报示范工程,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 字串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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