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在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设立对口支援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口支援日常工作的衔接、协调和接待,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对策建议,实施对口支援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川省要求各受援市(州)、县(市)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机构,负责向支援省(市)提供当地受灾情况、震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等,与支援省(市)共同制订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
为加快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中央决定按照“一省帮一重灾县”的原则,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确定了18个东中部省市支援四川18个重灾县(市)。
